關于南方集中供暖,在許多群眾翹首以盼的同時,一些部門和學者不乏反對聲音。之前,反對的理由主要集中在,南方供暖時間短,設備建成后使用率低,將造成設備浪費。如今,有媒體和專家又開始拿南方一家一戶的分散供暖說事,試圖與北方的集中供暖分庭抗爭。其實,將南方歸結為一種模式有些牽強。在沒有集中供暖的情況下,生活在南方的人們只好“八仙過海,各顯神通”,漸漸形成今天90%以上城市家庭有取暖設備的局面。不過,這種自發(fā)取暖只是在公共產品缺失下的私權救濟,是退而求其次的無奈選擇。有關部門不能因此就忽視了自身的公共職責,忽略了群眾對于集中供暖的需求。
集中、分散供暖各有優(yōu)缺點,前者能源利用效率高,連續(xù)供熱效果好,但工程建設規(guī)模大、周期長,取暖受樓層、樓體質量、管網等因素影響大;后者建設規(guī)模小,管理靈活方便,但熱源效率低、污染物控制難度大。誠然,從個體來看,居民家庭自備的取暖設備,效果或許不亞于北方的集中供暖,但就整個城市而言,自發(fā)無序的分散供暖,不僅效率低下,還影響了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。近幾年,“迎峰度冬”成為南方電網的一大景觀,一些城市冬季用電頻頻出現(xiàn)缺口,乃至于不得不拉閘限電,企業(yè)被迫停工。同時,供暖缺失導致一些地方取暖產品坐地起價,增加了群眾的生活負擔。
放眼世界范圍,許多發(fā)達國家已形成較為完善的供暖體制。比如,德國政府相繼頒布房屋建筑結構和供熱設施節(jié)能法規(guī)、暖氣和熱水根據(jù)實際耗用量來測量和結算費用的計量法規(guī)。這些法規(guī)實施后,德國全社會的供暖能耗整體下降了20%到30%,每年可因此節(jié)省66億公斤焦炭或50多億升的燃油,同時限制了二氧化碳的排放,促進了空氣質量的改善。可見,增加能耗,加劇污染并非集中供暖的死結。只要改革計量模式,探索更靈活的“分散計量”;加快老舊小區(qū)節(jié)能改造,降低建筑能耗占比,就完全可以揚長避短。
現(xiàn)行南北供暖分界線制定于建國初期,基于當時經濟發(fā)展水平的考慮,先解決更為迫切的北方供暖問題。不過,改革開放30多年來,隨著國力增強,人民生活水平提高,我們已經有能力解決南方城市供暖問題。尤其厄爾尼諾等現(xiàn)象導端氣候頻現(xiàn),冰雪南移,南方城市供暖需求也越來越迫切。有關地方和部門應跳出模式之爭,不搞非此即彼的一刀切,根據(jù)當?shù)貧庀髼l件、能源狀況、居民生活習慣以及承擔能力等因素,因地制宜確定供暖模式,讓更多群眾享受到公共產品的便利。